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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行政处罚有哪些?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肇事逃逸怎么办

添加时间:2022年5月27日 来源: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msjtsgls.com/

  张海波律师,眉山交通事故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交通肇事逃逸行政处罚有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可能是肇事者不小心或者不得已的行为,但它所需要承担的远远高于交通肇事罪带来的赔偿,严重的是要被吊销驾驶证终审,以行政处罚为例为您详细介绍交通肇事逃逸带来的处罚有哪些

  交通事故逃逸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甚至需要吊销驾驶证终身。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

  交通肇事逃逸造成的法律后果很严重,不仅仅只是平常的民事赔偿,还包括吊销驾驶证、终身不得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扣处200至2000元之间的罚金,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的,更要承担刑事。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肇事逃逸怎么办

  交通事故之后要是肇事会处罚的更加严重,那要是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肇事逃逸怎么办接下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交通事故对方逃逸怎么办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院《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的;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另外,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严重超载驾驶的;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事故对方不肯负,怎么样起诉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3、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对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后的交通事故, 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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