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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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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的法律规定 商业三者险不应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

添加时间:2022年4月12日 来源: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msjtsgls.com/

 张海波律师,眉山交通事故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的法律规定

  核心内容: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下面由为您介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分类及确定因素。

  一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二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侵权人承担的经济能力;

  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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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三者险不应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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