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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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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指的是什么 醉酒驾驶和酒后驾驶的区别是什么

添加时间:2022年4月12日 来源: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msjtsgls.com/

  张海波律师,眉山交通事故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指的是什么

一、醉酒驾驶指的是什么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二、醉驾的相关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

经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一律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未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当事人被查获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测试或者提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应当立案侦查。当事人经呼气酒精测试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在提取血样前脱逃的,应当以呼气酒精含量为依据立案侦查。

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在还没有入刑之前,只会当做交通违章行为进行处理。而自从《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驾入刑之后,这不仅仅是交通违章行为,同时也涉嫌构成犯罪,即《刑法》中规定的危险驾驶罪。因而,醉驾之人一方面要受到交通违章处罚,另一方面在认定构成犯罪之后,还需要受到刑事处罚。

醉酒驾驶和酒后驾驶的区别是什么

一、醉酒驾驶和酒后驾驶的区别是什么

认定标准不同

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的相关规定,对酒后驾驶的标准幅度是: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20mg。其中:

1、饮酒驾驶的幅度标准是,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在大于等于20mg,小于80mg之间,即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20mg≤饮酒驾驶酒精量<80mg;

2、醉驾的幅度标准是,每100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在大于等于80mg。

两者处罚标准不一样

1、醉驾:

醉驾一律吊销驾照,5年禁驾。

醉驾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10年禁驾并依法追究刑责;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2、酒驾:

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并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

酒驾营运机动车,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且5年禁驾。

二、醉驾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酒驾和醉驾共同构成了酒后驾驶,也就是说酒后驾驶里面具体分为了酒驾和醉驾两种情况。通过对比,我们发现醉驾的情况更为严重,自然这种情况下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也会更大一些。但无论是哪种状态下的酒后驾驶,这都是我国法律、法规中明令禁止的。因此,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提醒各位驾驶人员千万不要有酒后驾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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