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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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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死刑犯是怎么执行的?死刑的执行方式有哪几种

添加时间:2022年8月9日 来源: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msjtsgls.com/

 张海波律师,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中国死刑犯是怎么执行的?

1、根据《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同时,《刑事诉讼法》第251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2、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和《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中,明确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

综上,在我国,女子怀孕犯罪是不会判死刑的。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死刑的执行方式有哪几种

一、死刑的执行方式有哪几种

1、静脉注射:向死刑犯的静脉中连续注射致命的药剂。犯人躺在行刑椅子上脚踝、腿、手腕、胸部和头部都被绑住。犯人的身上连有心脏监视器。行刑人一般给犯人注射麻醉剂———使犯人失去知觉,肌肉松弛剂———使犯人的心肺松弛,剧毒的氯化钾使心脏停止跳动。

2、电椅:当使用电刑时,犯人被绑到一个特制的椅子上,行刑一般由三人或更多的人执行,他们面前各有一个电按钮,实际上只有一个按钮是连在电极上的。这样安排是为了解除行刑人的心理负担,因为谁也不清楚究竟是谁按动了真按钮。

3、毒气室:犯人被关进一间不锈钢制秘室里,当行刑开始时,行刑人打开一个阀门,液态氯化氢流到犯人坐的椅子下面的一个盘子里。接着向盘子里滴入氰化钾或氰化钠,从而产生氰氢毒气。

4、绞刑:这是其中一种最古老的行刑方式。行刑前,犯人必须量体重,然后根据体重给犯人的腿部绑上重物,这是为确保犯人能立即被绞死。绳索套在犯人的脖子上,然后撤掉犯人脚下的支撑物。

5、枪决:这种行刑方式在西方国家没有固定的模式,大多数情况下,5名行刑人在犯人面前站成一排,向犯人开枪。为了确保行刑人不受到报复,其中一名行刑人的枪里没有子弹。这样,报复人即使知道5名行刑人的姓名,也难以分清到底谁的枪里没有子弹。

二、死刑执行什么时候会出现变更

死刑执行的变更包括停止执行死刑和暂停执行死刑两种情况。

1、停止执行死刑

刑事诉讼法第211条、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341、342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但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在执行前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的;

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罪犯正在怀孕的。

上述前两种情况中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行;对于因上述第三种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2、暂停执行死刑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暂停执行,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裁定。

一般只能由中级及其以上的人民法院,才能对犯罪分子作出死刑的判决。而在判处了死刑之后,还需要上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因此在中级、高级人民法院判处了死刑之后,最终其实不是一定就会被执行死刑的。而至于中国死刑执行方式,其实主要就是枪决和注射两种情况。

虽然现在有不少国家都已经废除了死刑,但目前为止,我国尚还保留有死刑。只不过,当前《刑法》中规定能过适用死刑的罪名也不如之前那么多了。而对于死刑,我国一贯也是采取少杀慎杀的原则。只有那种罪大恶极的罪犯,最终才有可能被复核准许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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