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联系电话:15918544442
律师信息
张海波-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照片展示

张海波律师

  • 律所: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电话:

    15918544442

  •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9楼。或者珠江新城东塔53层

您的位置: 首页> 文章详情

公益组织减轻侵权责任可以吗?哪些人可以书写免予起诉辩护词?

添加时间:2022年10月31日 来源: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msjtsgls.com/

 张海波律师,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公益组织减轻侵权责任可以吗?

一、公益组织减轻侵权可以吗

公益组织侵权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减轻;可以减轻侵权的情形有:

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

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

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

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办理;

5、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承担适当的;

6、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发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

二、《民法典》规定承担连带的情况有哪些

1、共同侵权人的连带,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

2、教唆人、帮助人与行为人的连带,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

3、共同危险行为人的连带,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加害人的,由侵权人承担;不能确定具体加害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

4、分别实施的行为足以造成全部损害行为人的连带,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

5、网络服务提供者与网络用户的连带,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

6、高度危险物所有人与管理人、非法占有人的连带,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本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对防止他人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

7、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连带,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从以上规定看,本法对于用人单位侵权和个人之间形成劳务的侵权上,没有规定连带,而是采取替代,改变了现行司法解释中雇主和雇员承担连带的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减轻侵权也是有法定的条件,一般在认定人时也需要确定双方是否都存在过错,不同的情形所承担的比例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如果认定不清也是要以报警处理的。

投诉/举报

哪些人可以书写免予起诉辩护词?

一、哪些人可以书写免予起诉辩护词

1、律师、犯罪嫌疑人或者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等,都可以书写免予起诉辩护词。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2、辩护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二、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院提交的免予起诉辩护词会被法院受理吗

1、免予起诉辩护词会被法院受理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2、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对于公诉类型的刑事案件,一般需要检察院进行审查之后,再结合法律的规定,判断是否需要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者是其近亲属来说,可以在审查起诉阶段,委托律师等书写免予起诉辩护词,在已经向法院起诉后,也可以书写免除处罚、减轻处罚等的辩护词。

投诉/举报

联系电话:15918544442

Copyright 2018-2024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