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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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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竞合解应怎样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租车费用吗

添加时间:2022年9月16日 来源: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msjtsgls.com/

  张海波律师,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竞合解应怎样赔偿

一、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竞合解应怎样赔偿

1、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本条、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帮助职工向肇事者索赔,获得赔偿前可垫付有关医疗、津贴等费用。

2、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相关的肇事人员应积极的赔偿这类交通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对这类人员造成的损失。企业或工伤保险机构对这类交通受害者的医疗和津贴进行赔偿。在这类人员治疗后,相关的交通肇事人员应积极的赔偿垫付的费用,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赔偿租车费用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租车费用吗

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是不赔偿租车费用的,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停运损失的,应当提供合法营运及收入的证明。对该间接损失,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应当予以支持。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

1、在一起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或者是主要的,并且造成一人死亡或者是三个以上重伤的;

2、在事故中双方都有,负同等,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

3、造成了财产损失的,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或者是主要的,赔偿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没有能力赔偿的。

4、在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或者是主要的,并且事故导致一人以上重伤,并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喝酒或者是吸毒以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没有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的;

明知车子有问题,没有及时修理并驾驶的;

知道是没牌子或者是报废的车还驾驶的;

驾驶的车有严重超载的情况;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日常生活当中有很多出租车驾驶员,出租车可能就是从租赁公司当中租用的,在交通事故中,无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只能是因为交通事故而造成的财产损失,可是,租车的费用的话,并不是说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就不需要给租赁公司支付租车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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