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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执行期间数罪并罚的规则是什么 数罪并罚12年能假释吗

添加时间:2022年10月16日 来源: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msjtsgls.com/

  张海波律师,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刑罚执行期间数罪并罚的规则是什么

刑罚执行期间数罪并罚的规则是什么

一般情形下,数罪的并罚直接以上述规则处理,关键的问题是对于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期间又发现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并罚方法,因为此时本罪已经被依法判决并执行了一定时间,与另罪的并罚就涉及对该已经执行的刑期如何处理的问题。对此,《刑法》第70条、第71条作了规定,分别适用“先并后减”与“先减后并”的方法。这两种方法区别点在于看在刑罚执行期限间所发现的犯罪是漏罪还是新罪:如果是漏罪,即判决宣告以前实施而未被判决的犯罪,应适用“先并后减”的并罚方法。也就是说,漏罪并罚——先并之后再减去已执行过的刑期,从而确定出此时仍须执行的刑罚或刑期幅度;

如果是新罪,即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期间所的罪行,应该适用“先减后并”的并罚方法,即先减去已经执行过的刑期,再用余刑与新罪之刑进行并罚,得出的结果就是此时仍须执行的刑罚或刑期幅度。

数罪并罚的规则是什么

一个人犯数罪应如何确定刑罚处罚,即如何将数个罪的宣告刑合并为一个最终的执行刑问题,其前提是犯罪分子的行为应当以数罪论而非一罪论处的情形。而数罪中每个罪行都有自己的宣告刑。鉴于我国刑法中主刑、附加刑各刑种的内容各不同,不能进行简单的相加并科,所以就根据不同刑罚之间的关系而有不同的并罚规则。同时,数罪并罚时并非都是在判决时两罪都已经确定的情形,还有不少是某罪被判决时,尚未发现犯罪分子还有其他罪行,而是在本罪刑罚执行期间才发现以前所实施的漏罪,或者又犯有新罪行,而此种情形下并罚又有自己的规则。数罪并罚原则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同的适用情形为:

吸收原则适用于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以及全部财产刑与罚金刑同时存在的情形。

限制加重原则适用于数罪所判处的刑罚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情形。

并科原则适用于判处附加刑的情形,包括附加刑与附加刑之间的并罚情形与附加刑与主刑的并罚情形。

以上是整理的有关数罪并罚规则的相关内容,值得注意的是,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读者如果对此还有疑问,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数罪并罚12年能假释吗

数罪并罚12年能不能假释;

被判十二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改造六年后如果附合法定条件的可办理假释。数罪并罚只是一种刑事处罚的方式,和减刑、假释是没有必然联系的,犯罪分子能不能减刑和假释,要看该犯罪分子符不符合条件。

相关法律知识

《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数罪并罚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的是有可能被假释的,但是其犯罪行为必然不能包括杀人,强奸,抢劫等手段以及当事人不能是属于累犯,而如果有可能构成累犯的建议请及时联系律师帮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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