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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证据不足能否结案?

添加时间:2022年11月9日 来源: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msjtsgls.com/

  一般可以结案,收集刑事证据的方式:1、收集刑事案件的证据,一般是由公安机关来做,公安机关需要对犯罪现场进行保护,然后将犯罪现场可能是证据的物品收集起来;2、公安机关还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刑事案证据不足能否结案?

  刑事案件证据不足的结案方式是:1、在侦查阶段,公安认为证据不足的,应当撤销案件;2、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可以建议公安撤回案件,或者直接作出不起诉处理;3、在审判阶段,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法院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刑事案证据不足能否结案?

刑事庭审笔录能否作为证据?

  刑事庭审笔录能作为证据存在,这类证据属于笔录类证据,也是刑事案件证据类型之一。庭审笔录是可以给当事人查看的,当事人确认记载无误后需要签字按手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庭审笔录可以给当事人吗?

  可以,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

  一般民事案件都是公开审理,既然是公开审理的,那么庭审内容都是公开,当事人复印卷宗也不会涉嫌泄密一说;其次,庭审的过程主要就是当事人之间在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庭审记录记载的也是当事人所发表的一些意见看法等情况,当事人进行复印无可厚非;最后,庭审记录在结束庭审的时候,需要当事人进行查阅核对,记载无误后要进行签字按手印,那么其本身对当事人来说就是公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以上就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为您详细解读的关于刑事案证据不足能否结案的问题答案,希望能帮助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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