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联系电话:15918544442
律师信息
张海波-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照片展示

张海波律师

  • 律所: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电话:

    15918544442

  •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9楼。或者珠江新城东塔53层

您的位置: 首页> 文章详情

刑拘可以找律师吗?

添加时间:2023年3月27日 来源: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msjtsgls.com/

  刑拘可以找律师的,这是当事人的权利。公安局刑事拘留最多三十七天,这三十七天包括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时间及其延长的时间。刑事拘留的特点首先是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其次是其剥夺的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最后,拘留的期限较短。

刑拘可以找律师吗?

  刑拘可以找律师的,刑事案件立案后,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为了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这项权利,侦查人员在讯问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

  拘留属于强制措施的一种,所以一旦被拘留,就可以尽快请律师帮忙。

刑拘可以找律师吗?

公安局刑事拘留最多多少天?

  公安局刑事拘留最多37天。《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刑事拘留的特点?

  刑事拘留有如下特点:

  1.主体唯一性

  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法律快车提醒您注意,人民法院没有刑事拘留权,法院只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

  2.实施强制性

  刑事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就剥夺公民自由而言,拘留与逮捕具有相似性,都属于羁押的一种,因而也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能采用。

  3.措施临时性

  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要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

  以上就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为您详细解读的刑拘可以找律师吗的问题答案,希望能帮助读者。

联系电话:15918544442

Copyright 2018-2024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