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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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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如何做无罪辩护可以影响量刑吗?被判无罪关押多久无罪释放?

添加时间:2023年7月19日 来源: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msjtsgls.com/

  张海波律师,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辩护律师如何做无罪辩护可以影响量刑吗?

一、辩护律师如何做无罪辩护可以影响量刑吗

辩护律师如何做无罪辩护可以影响量刑,无罪辩护,就是犯罪嫌疑人拒绝承认犯罪行为,已经承认的,属于翻供,这样一来,无论是自首、坦白都不成立,也就不存在认罪态度较好。根据坦白从宽原则,自首,坦白都可能作为法定量刑从轻的理由,而做无罪辩护,意味着将可能失去这些条件,一旦认定有罪,该判多少年就判多少年。

由于无罪辩护的成功率特别低,甚至带给被告人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以下是总结的特别应当慎做无罪辩护的几种情形。

二、哪些情形可以做无罪辩护

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做无罪辩护:

1、被告不具有主观要件。

犯罪或由故意构成,或由过错构成。以故意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主观故意而不构成该故意犯罪。以过失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过失而不构成该过失罪。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则不构成任何犯罪。

2、被告不是犯罪主体。

犯罪还须同时满足刑法规定的主体要件。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的不负刑事,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除犯故意杀人、故意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等八项罪名以外的不负刑事;《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完全性精神病人犯罪或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不正常时犯罪的不负刑事。

3、被告犯罪行为不足。

“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等法定基本原则作为刑事审判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法》确定了无罪推定的原则。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或证据链条脱节,将影响犯罪事实的认定,应该进行无罪辩护。

4、办案机关程序违法。

违反法定程序取得的证据难以保证其真实与公正性,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极有可能出现差错。

《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严刑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条明文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严刑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因此,对没有履行法定告知义务或违反程序取得的证据应坚决予以否定。

5、刑法不认为是犯罪。

如《刑法》第十三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为罪;

《刑法》第十六条规定,因“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原因造成的危害行为不为罪;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不负刑事;

《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紧急避险不负刑事。

刑事案件的被告若是满足相应的条件,也可以拿出证明被告确实没有犯罪的证据,那么辩护律师就可以做无罪辩护,此时辩护词一定要阐述为什么犯罪分子应该被宣判无罪。该辩护词在书写时,一定要尊重事实,否则若是法院在查看了辩护词之后,发现有捏造事实的情形,犯罪分子可能会被加重处罚。

被判无罪关押多久无罪释放?

一、被判无罪关押多久无罪释放

按相关法律规定,罪犯被无罪释放并不需要通知受害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二、无罪释放有如下几种情况: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均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者免予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则作出*无罪判决,并在宣告判决后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上述无罪释放,与如下情况的释放在法律性质上是不同的:

人民法院根据免予刑事处分的判决,对在押被告人予以释放;

人民检察院根据免予起诉的决定,对在押被告人予以释放;

司法机关根据情况将在押被告人改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并对其予以释放。

三、无罪释放和保释的区别

1、定义上的区别

无罪释放是司法机关宣布在押人犯无罪并解除其被拘禁束缚的状态,恢复其人身自由。

保释是具保释放、取保释放的简称。为在司法机关被关押的刑事被告人提供担保而准予释放。在资本主义国家,保释须由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保佐人申请并缴纳相当数额的保证金。

2、适用的条件不同

保释条件是: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如果在我们国家的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对于决定逮捕的当事人,在被依法讯问后发现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时,也是需要立即发放释放证明并及时的将被告人进行释放的,如果人民检察院在对当事人审査起诉时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也是需要立即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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