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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申请书范本 交通事故无责方如何理赔

添加时间:2023年7月4日 来源: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msjtsgls.com/

 张海波律师,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申请书范本

  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要报警,让交警来进行事故认定,然后给出事故认定书,但是有的时候需要复核,这个时候就要写申请书。那么大家知道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范本吗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范本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xx


  性别:


  年龄:xx岁


  民族:


  籍贯:xx镇人


  地址:现住xx。


  被申请人: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


  申请事项:


  1、 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 依法认定xx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


  3、 责令被申请人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对肇事人杨锰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10年6月9日作出的第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xx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


  1、根据认定书的认定,肇事人xx驾驶机动车在无交通信号道路上未确保安全,夜间行至危险路段未降低行驶速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之一。被申请人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认定事实不清,本事故的基本事实是:xxx。

根据1995年6月20日公安部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工作规定》第2条的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案件,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故意驾驶车辆或

弃车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案件。;逃逸;即是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第二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

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至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

的行为。肇事人杨锰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弃车逃逸,未向公安机关报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

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据事故现场目击证人讲肇事人杨锰事故发生后,酒气冲天,为逃避酒后驾驶取

材脱离事故现场。依据法律规定,肇事人杨锰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


  2、xx为xx市拆迁工程铺设电缆无证在维修的人民路面驾驶工程施

工车辆,没有违返;机动车通行;的相关准则的行为,xx在驾车行驶的过程中没有过错,其无证驾驶行为与本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之间并不具有直接或间接因果关

系,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已对其做出了行政处罚1000元。因此,《交通事故认定书》对xx的认定没有法律依据存在着:事实认定与

承担之间的矛盾。既然xxx在驾车行驶过程中没有过错,就不应承担事故的主要。因此,xxx不应在此事故中承担。


  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严惩驾驶人员,故请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重新划分交通事故,依法确定事故原因。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xxx市公安支队


  申请人:xxx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范本的相关内容。交通事故的认定是看实际情况来认定谁的更大一些,如果不接受认定结果,可以提起复核申请。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





交通事故无责方如何理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大部分情况下当事人会选择报警处理,由交警同志对事故进行划分,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然后当事人双方按规定进行理赔,那么交通事故无责方如何理赔下面以案例为主为大家详细分析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无责方如何理赔


  1、《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被保险人无时,无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但按照10%计算,赔偿额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十个月平均生活费的,按十个月的平均生活费支付。前款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故意造成自身伤害或者进入高速公路造成损害的除外。;


  3、根据以上规定,虽然交强险有规定无责方承担部分赔付,但是并非所有案件无责方都承担赔付,交强险的目的在于保护受害人,在有责方能够全部赔付的情况下,无责方无须承担赔付,只有受害人得不到赔偿的情况下,无责方才在交强险无责范围内承担赔付。当然,在受害人自己故意导致事故自然也是无需承担任何赔偿的。




  二、交通事故交强险无责赔偿案例及分析




  2016年9月18日,被告胡某驾驶小车沿湾里区招贤路由南往北行驶至招贤路规划三路口超越其他车辆时,遇由东往西通过该路口骑自行车的原告刘某,双方发生碰撞后,驶至路口西侧,又与被告李某驾驶的小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胡某对该起事故负全部,刘某、李某不负。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胡某、李某、甲、乙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损失12万余元。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乙公司在交强险无责限额范围内是否应当承担赔偿。笔者认为乙公司应承担交强险无责赔偿。


  首先,交强险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公益性特征。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存在保险合同关系,交强险强调对受害第三人的保护,体现其基本社会保障功能,因而在保险人与受害第三人之间,形成一种法定,尤其是其中的无责限额范围内赔偿制度表现得最为典型。保险人的赔偿与机动车驾驶人是否构成侵权以及侵权大小之间并无关联,赔偿在交强险范围内与侵权脱钩,不以因果关系为要件;而侵权则以因果关系为构成要件,将因果关系列为交强险尤其是无责赔偿的前提条件,抹杀了交强险与侵权之间的区别,有违交强险制度的立法目的,损害了交强险制度的功能价值。


  其次,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认定中,交警部门已将当事人的过错和原因力纳入了考量范围。如果将因果关系列为交强险无责赔偿之前提,可能出现两种情形:一是存在因果关系可以主张交强险无责赔偿情形;二是不存在因果关系不能主张交强险无责赔偿情形。后一种情形实际上对交通事故因果关系问题进行了再次评价,并且缺乏可操作性的客观标准,不仅造成认定逻辑上的冲突,而且也妨碍了交强险无责赔偿制度的正确实施。


  交强险医疗费损失、死亡伤残损失和财产损失无责赔偿限额分别为1000元、11000元和100元,这一赔偿标准不会导致保险人或者投保义务人承担过重的赔偿。不将因果关系列为交强险无责赔偿的前提条件,扩大了交强险无责赔偿的适用范围,强化了受害人的救济和保障,平衡了当事人之间的利益,有利于矛盾纠纷的顺利化解。


  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是多少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当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和被保险人的所有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等部分情况是不在交强险的赔偿和垫付范围内。


  通过上文为大家介绍的;交通事故无责方如何理赔;等相关知识,发生交通事故后到底如何理赔,应该按照交警给出的认定书来判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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