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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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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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期羁押怎么办 批准逮捕的权限如何划分

添加时间:2023年7月4日 来源: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msjtsgls.com/

 张海波律师,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超期羁押怎么办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公检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公检法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批准逮捕的权限如何划分

  1、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应当被逮捕时,应当提请检察院批准,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对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不另行侦查。


  2、人民法院决定逮捕

  对于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认为需要逮捕被告人时,由办案人员提交法院院长决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被告人的逮捕,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对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未予逮捕的被告人,人民法院认为符合逮捕条件应予逮捕的,也可以决定逮捕。


  3、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公安机关对于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应当立即执行,对于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释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以上就是关于逮捕证下来之后的流程及其相关问题。逮捕证下来之后一般就是实施逮捕,并将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了。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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