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波律师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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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9楼。或者珠江新城东塔53层
答: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根据维修对象分为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和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四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从事上述业务活动,均需要向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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