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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官促成和解交通赔偿纠纷

添加时间:2014年9月5日 来源: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msjtsgls.com/
近日,江苏省江都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案件仅用了五天时间就顺利执结。
  江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与周敏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周敏摔倒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江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周敏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江源赔偿周敏1.29万元。但被执行人江源始终不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周敏于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该案后,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发传票将其传唤到法院,对其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又动员其亲属代为履行。同时,法官还做申请人周敏的思想工作,希望其放弃部分执行请求,减轻被执行人的经济负担。此外,还劝说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多从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江源答应两日内给付1万元。两日后,被执行人将赔偿款打入法院帐户内,申请人顺利拿到了该笔赔偿款。
  至此,该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顺利执行完毕。申请人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谢谢你们,你们办事效率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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