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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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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赔偿计算汇总

添加时间:2015年1月16日 来源: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msjtsgls.com/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和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编排如下:
      1、医疗费的计算公式
      医疗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
      2、误工费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计算至定残日)
      3、护理费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的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的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4交通费的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的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5、住宿费的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6、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的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7、营养费的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医疗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
      8、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1) 受害人在60岁以下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 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 受害人在75岁以上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指数
      9、残疾辅助器具的计算公式
      残疾用具=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公式
      (1) 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岁之间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3)被扶养人在60-74岁之间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11、丧葬费的计算公式
      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12、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 受害人在60岁-74岁之间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 受害人在75岁以上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13、直接财产损失费的计算公式
      直接财产损失费赔偿金额=受损坏的财产直接损失
      14、车辆停运损失费的计算公式
      车辆停运损失费赔偿金额=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及计算方法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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