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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门也要小心开―一车辆乘坐人承担事故主要责

添加时间:2015年3月17日 来源: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msjtsgls.com/


    车子停稳了,似乎安全了,可坐在车上的张某怎么也想不到,只因自己开门不慎,竟闯下了大祸。

    今年6月6日晚7时45分,张某乘车到宝应县黄塍镇办事,因急于用餐,见到路边有一小饭店,驾驶员李某一停车,张某便猛地打开车门准备下车,不想正遇上受害人秦某赶到,躲闪不及被碰到,更不想随后韩某驾驶的中型货车又不及躲闪,正压在了秦某的身上,秦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公安交警部门认定,车辆乘车人张某开车门不慎,妨碍正常车辆通行,负事故主要责任,李某、韩某和秦某共同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7月27日下午,被告张某坐在了被告席上,他首先要面对的是受害人秦某家人高达44万元的赔偿请求。不仅如此,张某的刑事责任也正在由公安部门进一步侦查之中。

    张某的教训告诫我们每个人:交通安全,人人有责!哪怕是开车门也要小心谨慎!
    文章出处:宝应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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