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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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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伤后的赔偿问题?

添加时间:2015年5月20日 来源: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msjtsgls.com/


    问题:
    骑摩托车被汽车撞伤,自己负大部分责任,牙齿被撞掉两颗,颅内出血,如何赔偿,去哪里鉴定?
    本网站答疑:
    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  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构成残疾的还有精神损害抚慰金。
     如果两颗牙齿被撞掉有继续治疗的费用,可以选择种植牙,这个可以从功能性、实用性较好。如果颅内出血导致有神经功能障碍的可以构成十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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