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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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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伤导致失读症、失写症,其伤残等级

添加时间:2015年11月27日 来源: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msjtsgls.com/
 
  一级: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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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级:
  无。
  ——————————————————————————╟
  三级:
  无。
  ——————————————————————————╟
  四级:
  无。
  ——————————————————————————╟
  五级:
  无。
  ——————————————————————————╟
  六级:
  ­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严重失读伴失写症;或中度运动性失语或中度感觉性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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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级: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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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级:
  ­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中度失读伴失写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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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级:
  ­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严重失读或严重失写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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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级: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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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内容为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导致失读症、失写症,其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由交通事故栏目组整理、友情提供;未经书面许可,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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