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联系电话:15918544442
律师信息
张海波-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照片展示

张海波律师

  • 律所: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电话:

    15918544442

  •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9楼。或者珠江新城东塔53层

您的位置: 首页> 文章详情

没有书面合同,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索赔

添加时间:2016年7月22日 来源: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msjtsgls.com/
   1. 能够证明存在事实跟团参游的证明。

   2. 旅行社收费的发票、景点门票,以及旅游途中购物发票等

   3. 利用相机、摄像机记录的当时的情景

   4. 交通事故认定书

   5. 受害人受损程度的证据材料

   6. 医药费、住院费的发票,医院病历

   7. 护理费凭证

   8. 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

   9. 交通费凭证

联系电话:15918544442

Copyright 2018-2024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