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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青年持国外驾照在沪开车撞伤行人被判赔偿

添加时间:2016年9月14日 来源: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msjtsgls.com/
持有国外驾照的英国籍青年史迪文,驾驶车辆在上海延安中路某弄内行驶,碰擦到一中国老年妇女周老太,致周老太倒地受伤。近日,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由史迪文赔偿周老太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和律师代理费共计人民币10743.62元,另外史迪文自愿一次性补偿周老太人民币5000元。

2007年3月10日,在沪打工的史迪文在没有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情况下,开一辆苏bgw620小客车在上海市延安中路1185弄居民小区内行驶,碰擦到一旁行人周老太,致75岁的周老太倒地受伤。经诊断,周老太胸、腰椎为多处骨折入院治疗,史迪文已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交警部门对这起交通事故认定,由史迪文负事故全责。2007年4月初,周老太起诉到法院要求史迪文赔偿医药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总计1.3万余元。

法庭上,史迪文辩称周老太主张的伤害后果与交通事故缺少因果关系,仅愿意按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承担赔偿,给周老太造成的伤痛表示道歉。庭审中,司法鉴定中心对周老太伤情进行鉴定,确认尚未达到伤残等级,酌情可予以治疗营养45天、护理60天。

法院认为,史迪文无证驾驶车辆致周老太受伤,依据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由史迪文承担事故全责。但周老太要求史迪文承担赔偿,应以该侵权行为造成的受损部分为限。现依据技术鉴定,周老太左第五掌骨基底部骨折系本次事故所致。涉及周老太在医院诊断内容均有新伤、旧伤的混同情况,部分住院内容与该起交通事故缺乏关联性,史迪文自愿承担费用,体现了他对周老太的补偿,按照英国人处事习惯,史迪文不接受调解而要求判决,法院遂作出双方均满意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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