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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骑车遇车祸导致剖宫产 起诉司机获赔

添加时间:2017年9月11日 来源: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msjtsgls.com/

孕妇遇车祸告司机索奶粉钱

  手术时使用了麻醉药等医生不建议对新生儿进行母乳喂养

  怀有9个月身孕的王女士骑电动自行车与小客车相撞,导致剖宫产。由于手术时使用了麻醉药等,医生不建议王女士对新生儿进行母乳喂养,因此王女士将客车司机告上了法庭,索要奶粉费。

  上午平谷法院通报审理了此案。

  2012年3月28日下午,王女士骑电动车在平谷区平蓟路上行驶时与一辆小客车相撞,导致王女士受伤。后经交通支队认定,小客车司机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王女士受伤时已怀孕9个月。在送往医院后,经院方诊断,王女士因胎儿窘迫急诊行剖宫产手术。当晚,王女士做了手术产下一子。

  产后王女士又进行了两次骨折复位手术,手术中使用了麻药及消炎药,手术后又进行了X片检查,医生不建议王女士对新生儿母乳喂养。

  因此王女士将小客车司机刘某及刘某汽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要包括7万元奶粉钱在内的各项损失共计24万余元。

  “事故是我的全责,赔偿部分由保险公司承担,超出的我来赔。”对于原告的起诉,刘某当庭表示愿意赔偿。

  但是对于奶粉费,刘某及保险公司一直认为,无法母乳喂养是此次交通事故的间接损失,奶粉损失的参与度无法确定。

  因此,刘某和保险公司表示拒绝赔偿。

  庭前采访

  法制晚报:当时已经怀孕9个月,为什么还骑电动车出门,不觉得危险吗

  王女士:出门办点事儿,也没有多远,就骑着车了。

  FW:当时你的车速是多少

  王女士:大概不到10公里每小时吧。

  FW:现在给孩子喂食主要是以奶粉为主

  王女士:对,由于自己受到了惊吓及药物等影响,生完孩子后一直没有母乳。

  FW:孩子身体健康吗

  王女士:还好吧,早产儿,现在孩子6个月大了,没有什么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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